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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0章 和女儿国王的一场巷战(4/6)

    魏明忍不住看了看云云的肚子。

    梅文化知道他在想什么,把他拉到一旁。

    “明哥,你听说过遇罗锦离婚案吗。”梅文化掏出一份报纸中青报。

    魏明看了一下标题:“我知道啊,这一期《当代》还发表了她的作品《一个冬天的童话》,热度很高。”

    遇罗锦是遇罗克的妹妹,这是热度高的一个重要原因,名人效应。

    其次她的离婚案也非常典型,因为受哥哥影响,遇罗锦劳教三年后又下放河北农村插队落户,无奈跟当地农民结婚,当时有很多这样的女知青。

    过了四年,政策变化,为了重回燕京,她跟没有感情的农村丈夫离了婚,又通过关系认识了一个燕京工人,跟他结婚,这样才得以重新拿到了燕京户口,脱离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。

    不过她这次结婚是有目的性,功利性的,过了几年发现实在过不到一起去,又想离婚,离婚理由是感觉不幸福。

    不过这次她的第二任丈夫可不那么好对付,人家不愿意放手,老子是工人,你以为是农民啊,随你拿捏。

    这时候离婚可不容易,不仅是观念问题,而且步骤也非常多,要好多部门签字,稍微卡你一下就离不了。

    而且这个男人也确实不理解,自己对老婆那么好,邻居谁见了不说好啊,她怎么就不幸福了?

    就因为她看了流泪的电影自己看了想打瞌睡,她看着津津有味的小说自己根本看不进去?

    就这?

    于是这起离婚案持续了很久都没结果,媒体上都在报道,这在整个80年代初都是很轰动的一件事。

    不过梅文化的重点不是遇罗锦离婚,而且最后一段,根据撰稿人称:9月10日,人代会通过了修订后的《婚姻法》,新的婚姻法对离婚步骤进行了简化,或许会让这起离婚官司出现新的转机。

    梅文化担心道:“新的《婚姻法》是不是就要施行了啊,那自己岂不是就没法跟云云结婚了?”

    魏明具体也不知道到底什么时候正式施行,梅文化的担心不无道理。

    “那你们就尽快领证吧,领了证,婚礼什么时候办就不急了。”

    梅文化笑道:“我也是这么想的。”

    而且领了结婚证,他就可以干更多法律允许的事了,不得不说,跟大舅哥相比,梅文化还算是守法公民。

    魏明翻看了一下这一期《中青报》,当翻到最后一版的时候他发现,跟《婚姻法》一起通过人代会的还有《个人所得税法》,而且还详细介绍了征收标准。

    全月收入在800元以下(含800元)的部分免税,超过800元的部分,分六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,最高税率为45%!

    这个年代普通人哪有月入800块的啊,所以其实个税法根本就没想收老百姓的钱。

    不收老百姓的钱收谁的钱啊?

    谁有钱就收谁的钱!

    所以这个时候推出个税法,主要是因为改革开放后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在华工作,比如清华北大那些高薪聘请的外教,他们的收入是很高的,超过八百月薪轻而易举。

    个税征收范围项目包括工资、薪金所得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、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、财产租赁所得、财产转让所得等,所以很不幸,魏明和梅文化这种暴发户也被囊括其中。

    魏明把这个小豆腐块让梅文化重点看一看,啥时候个税法正式施行记得按规定缴税。

    梅文化感觉天都要塌了。

    “不是,好日子才过几天啊,怎么就整这事儿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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