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0章 征招(2/3)
、被册封为王、首位代表国家出使的宦官。其权势之大,怕只有“九千岁”魏某人方可匹敌。《宋史》如是评价:“贯握兵二十年,权倾一时,奔走期会过于制敕。尝有论其过者,诏方劭往察,劭一动一息,贯悉侦得之,先密以白,且陷以他事,劭反得罪,逐死。贯状魁梧,伟观视,颐下生须十数,皮骨劲如铁,不类阉人。有度量,能疏财。后宫自妃嫔以下皆献饷结内,左右妇寺誉言日闻。宠煽翕赫,庭户杂遝成市,岳牧、辅弼多出其门,厮养、仆圉官诸使者至数百辈。穷奸稔祸,流毒四海,虽菹醢不偿责也。”
总之,这就是一个祸国殃民、十恶不赦的奸邪之徒,极尽邪恶,招致祸乱,天下遭殃,即使把他剁成肉酱也不能抵偿他的罪责。
但在此时,童内侍刚刚出头,极是谦卑,在王棣这位状元郎面前的姿态放的很低,恭恭敬敬的,瞧不出丝毫的不好。
王棣对太监这类生物倒是无有鄙夷反感,若非为了生计,谁会阉割进宫?只不过先入为主,对童贯自是表现的不咸不淡。
但从童贯登门宣旨一事来看,此人飞黄腾达怕是指日可待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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倒是皇帝召见这件事信息量有点大。王棣从苏轼口中得晓皇帝对自己很是“另眼相看”。大概是满朝文武尽是中老年,独独他王棣与皇帝年龄仿佛,天生便有亲近感。再者,王棣所表现出来的种种行为称得上是文武双全,恰恰迎合了身在深宫的少年皇帝建功立业的梦想。殿试时便是皇帝乾纲独断,点了王棣为状元。
此次召见乃是皇帝私人行为,算是非正式见面,并无圣旨颁发。
宋朝的诏敕虽说以君主的名义颁发,但绝非皇帝叫一声“拟旨”便可立即口授一道圣旨,而是需要走复杂的程序。一般来说,事关重大的决策,君主与宰相要先当面议定,基于此形成的诏命,叫做“画黄”(因为文书例用黄纸书写);对一般事务的处理,宰相与君主通过文书往来交换意见就可以了,基于此形成的诏命,叫做“录黄”;涉及军政的诏命由枢密院执行,事关重大者叫做“录白”(文书用白纸书写);非重大者叫做“画旨”。不管是画黄、录黄,还是录白、画旨,其草拟与审议的程序都是一样的。
君主与宰相商议后形成的旨意,叫“词头”。“词头”本身并不是诏命,而是起草诏命的依据。负责起草诏命的人,是翰林学士或中书舍人(元丰改制前为知制诰),一般来说,重大、机密的诏命由翰林学士起草,一般性的诏命由中书舍人起草。翰林学士或中书舍人如果认为“词头”不当,可以退回给皇帝,拒绝草制,这是“封还词头”。
翰林学士或中书舍人若无异议,或不敢有异议,则根据“词头”起草诏命。草毕,进呈御览,若皇帝与宰相对诏草没有意见,便可形成“录黄”,发至中书省,由中书舍人“署敕行下”,即在“录黄”上签名,这叫做“书行”。如果中书舍人认为诏敕不当,有权拒绝签名,封还“录黄”。中书舍人若顺利“书行”,则送门下省,由给事中审读。给事中如果无异议,亦在“录黄”上签名,这叫做“书读”。当然,给事中也可以拒绝“书读”,缴还“录黄”。显然,中书舍人不“书行”、给事中不“书读”,都对诏敕构成了封驳。
经中书舍人宣行、给事中审核、完成“书行”与“书读”程序之后,“录黄”才可以留门下省存档,另誊录副本送尚书省(军政则送枢密院)执行。诏敕名义上出自君主,但在法理上却是由宰相颁行天下,诏敕之首多冠“门下”二字(与明清圣旨以“奉天承运皇帝诏曰”开头不同),敕尾必有三省长官的署名(与明清圣旨落款盖皇帝之章不同)。宰相也有权不署诏敕,缴奏皇上。而诏